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申42號
中山市麗港城置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黃廣文、梁枝梅、莫雅惠與你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申4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