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2558號(hào) 中山嘉佑物流有限公司、傅斌: 本院受理上訴人墊富寶投資有限公司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wú)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2558號(hào)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fèi)5006元,均由上訴人墊富寶投資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 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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