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4579號
林文漢、王一鳴:
本院受理陳泳珊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10月30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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