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4841號
李太陽生:
本院受理李振宏與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李正卿、中山市橫欄鎮(zhèn)松澤科技照明廠及你追償權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10月30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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