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4846號 曹孝陽、史貴、陳少倫: 本院受理吳健銘、鄧凱文、鄧樹堂、湯衛(wèi)蘭與胡星星、惲海平及你們健康權(quán)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8年10月29日14時(shí)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