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4988號
鄒勝光、廖育方、鄒美香、中山市順科企業(y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谷滿強、李姣芬與王建黨、中山市誠意房地產(chǎn)中介有限公司及你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8年11月8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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