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3839號 付祖壬: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市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李廣發(fā)、確山縣安順運輸有限公司、付祖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3839號變更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要點:合議庭變更為由洪文、王瑄、吳朝暉組成,審判長由洪文擔任;書記員由伍柳青擔任。如果你單位認為該合議庭組成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能影響對本案公正審理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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