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043號 李電、李衛(wèi): 本院受理上訴人唐修平與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經(jīng)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304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粵2072民初9146號民事判決;二、被上訴人李衛(wèi)、被上訴人李電、被上訴人魏園園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被上訴人黃思婷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被上訴人黃思宇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共同向唐修平支付貨款80000元;三、駁回上訴人唐修平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1800元,由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共同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800元,由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共同負擔。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3043號 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 本院受理上訴人唐修平與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經(jīng)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304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nèi)容: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粵2072民初9146號民事判決;二、被上訴人李衛(wèi)、被上訴人李電、被上訴人魏園園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被上訴人黃思婷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被上訴人黃思宇在繼承黃登峰遺產(chǎn)范圍內(nèi)共同向唐修平支付貨款80000元;三、駁回上訴人唐修平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1800元,由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共同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800元,由被上訴人李衛(wèi)、李電、魏園園、黃思婷、黃思宇共同負擔。 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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