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5173號
李召召、苑永輝:
本院受理上訴人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中山瑪爾日用品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李召召、苑永輝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5173號民事裁定書。本院依法裁定撤銷原判,并將本案發(fā)回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重審。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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