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6371號
林翠杏、梁銓喜:
本院受理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林翠杏、梁銓喜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年1月25日10時(shí)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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