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5420號
李桂燕、吳培深:
本院受理上訴人侯雪梅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542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53800元,由上訴人侯雪梅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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