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623號
黃秀芳:
本院受理張洪箏與鄒金發(fā)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年2月26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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